电价是一般企业用户最敏感的生产要素之一,直接关系着企业的成本及效益。“降电价”对于企业而言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那么,一般工商业电价再度下调10%,对电力行业有什么影响呢?
一、如何理解一般工商业
电价再降10%?
在“
电力体制改革”的逻辑中去理解
降电价既能释放电力体制改革的红利,同时其紧迫性也倒逼电力体制加速改革。除了部分“临时性”措施,国家发改委的两批降电价举措的内核在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电网环节收费,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并提到了扩大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规模,体现的思路就是“抓住中间,放开两端”,与电力体制改革的逻辑一脉相承。
这两个层面的共同逻辑,其实就是降电价的逻辑——“以减法换乘法”,以“让利”换取时间与质量。最终指向整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二、降低电价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1、继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核减与输配电不相关、不合理的费用;
2、放宽用电企业申请调整计费方式、减容、暂停的政策条件,完善两部制基本电价执行方式;
3、继续降低销售电价中包含的基金和附加平均征收标准或者取消不合理的附加,减少政府对商品与服务的捆绑;
4、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三、对电力行业有什么影响?
对电力行业而言,再降10%的目标设定,既是挑战又机遇,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关心电力体制改革的人士想必知道,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难点所在。而寄居在电价上各种附加,已经成为厘清电价、推进市场化改革的阻碍之一。
此次将清理电价附加作为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路径选择之一,不仅可以还电价以本来面目,以达到降价的目的,而且,客观上将大力促进市场化改革,助推电力市场的建立健全,而功能齐全的电力市场又会反作用于电价,从而,促使电价进一步下降,可谓纲举目张,一举多得。
同时,增量售电主体也将在降价的潮涌中,再次接受挑选,诸如以加价转供为主要运营手段的独立售电企业,将进一步失去市场。大浪淘沙,留下的必将是那些有利于电力体制改革的合格主体。
另一方面,电价的下降可以进一步拉动电力消费,释放旺盛的电力需求。如此这般,发电企业则可以“以量换价”,以低价换市场,以市场扩销售,来减轻自身的压力,进而,使生产经营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当然,这些技术层面的降价路径也许还不足以支撑10%的电价降幅,所以,可能还需要电力央企进一步出让利润区间。尽管电力央企也是市场主体,也需要政策性扶持,但是,央企的性质决定其在关键时刻必须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让利于市,让利于民。因而,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就成了电力央企不得不做的必答题。
在电网侧难以大幅度降价的背景下,电源端可能是本次降电价的重点。而在火电行业,由于目前煤价较高,火电几乎陷入全行业亏损,难以在价格上进行调节。新能源发电行业依然未实现平价上网,仍需要财政补贴,尽管通过参与市场化电力交易可以将“弃风弃光”电量低价出售,但总量相对有限。火电和新能源电价难以下调,效益较好的大水电和核电可能成为被重点关注的对象。
目前我国水电装机约3.6亿千瓦,尽管长期以来水电上网电价较低,很多水电人士呼吁水火同价,但不可否认大水电在所有电源中效益最优,有发电行业的“印钞机”之誉。如最具代表性的长江电力,按照上市公司的披露,每年利润在220亿元左右。在发电行业整体不景气的当下,可谓发电行业的香饽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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